石慶無奈站了起來,看著白一弦堅持道:“不知白公子,到底如何才肯放過宸兒?只要我能做到,一定滿足白公子的要求。”
白一弦說道:“石大人這是做什么?石公子所犯又不是什么死罪,至多關(guān)個幾年罷了。再說有你這六品同知在,說不定用不了一年半載就出來了。
而且有你的震懾,他在牢里也不會受太多的苦楚,石大人何必放的如此低姿態(tài)呢?”
其實白一弦還沒做官,很多事都還不太清楚。這個燕朝的律法之中,做過牢的人,是不可以參加科舉,也不可以在朝為官的。
當然,也不是一棍子打死。還有很多情況,比方冤屈,平反之后是不受限制的,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皇帝赦免。
比方有人坐過牢,但皇帝欣賞他,覺得他有才,赦免他的罪過,又任命他為官。
這種情況其實很少,畢竟天下的人才多了去了,皇帝不會沒事閑的去關(guān)注一個罪犯有沒有才華。
而像是石宸這種情況,有完整的犯罪記錄和審案過程,這些都是要登記到卷宗上去的。
這就相當于有了一個案底,有了這個案底,石宸又不是被冤枉,也沒有可能讓皇帝注意到。
所以他這輩子基本就跟官場無緣了。這在古代這種科舉相當于唯一出路的年代,他這輩子都別想出頭了。
而只要他求得白一弦的原諒,石慶便可以給石宸銷案。也就是說可以不必登記到卷宗上去了,那就不存在這個案底,對石宸就沒有什么影響了。
所以石慶才這么著急,這可事關(guān)自家兒子的前途啊。
可對白一弦來說,現(xiàn)在的他,什么都不缺,自然也不缺石家賠償?shù)哪屈c銀子。他只想將謀害自己的人關(guān)進大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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