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我是個異世界人。
前前輩子的事情,我當然什麼都不知道。據說,轉生後的記憶只會保持一世。從我有記憶以來我就在一片叫做臺灣的土地上生活。醫生是這樣說的,我天生下肢癱瘓,一輩子都無法走下床。
父母嫌惡我是個累贅。於是我出生後父親離開了,母親也很早改嫁,將我獨自留在醫院被收容著。據說母親家里很有錢,在這片土地上便能為所yu為。我知道,母親有其他孩子,而她鍾Ai其他孩子。對她來說,我是個不存在的人。
我的生活都在病床上,也沒有好好去過學校上課。
但是,當年的我有許多夢想。我想去完成屬於我的明天。也許,我能成為動物保育員。或是去當旅行美食家也不錯。對了,當一名醫藥研究者也很好。
我能治好自己的身T、能夠幫助任何需要治療的人、給予許多人適當的醫療機會……為了這樣的未來,我會竭盡一切努力。從那天起,我如此發誓。向照料我的護士要到了各式書籍,我開始學習起許多知識。
至少我的上半身與腦子沒問題,要跟上學校課業并不難。
我們都想要一個美好的明日,所以我們都會努力前進,我曾經如此想過。
但是,當我面對Si亡得到了新生,與其他轉生者相遇之後……我發現并非如此。
人們樂於悲嘆自己的痛苦,樂於踐踏他人的苦難。b起追求更好的明日,多數人只想為所yu為,毫無節制地使用力量。然而,異世界的人們也僅是在努力追求明日,我們并沒有資格苛責對方的律法、苛責對方的文化、或是踐踏他們的尊嚴與信念。
縱使我們也追求著屬於自己的明日,但是別的世界的人們,也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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