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心儀看喬梁感興趣,又想到此事知道的人不少,告訴喬梁也無妨,于是就說了。
其實葉心儀從岳珊珊那里知道的只是事情的大概,或者說是外在的東西,內情她并不知。
如此,她能告訴喬梁的也只是事情的外在過程。
其實事情的完整內情是這樣的:
考察團出發后的第二天,有一家臺資企業舉行重要慶典活動,給部里發了邀請函,邀請部分管新聞的領導參加,同時給予新聞報道。
這一塊屬于葉心儀的分管范疇,因為葉心儀南下,柳一萍代管新聞,她就帶著市新聞媒體的幾家記者去了。
因為參加這慶典活動的還有駱飛、唐樹森等市領導,而且駱飛還有講話,自然要重點報道一下。
按新聞報道流程,記者寫完稿子,柳一萍要審稿。
問題就出在柳一萍審稿這環節。
那天慶典活動結束后,企業宴請市領導和新聞媒體記者吃飯,柳一萍被安排在和駱飛、唐樹森一桌。
有這種和大領導接近的機會,柳一萍很珍惜,不停給駱飛、唐樹森敬酒,一來二去喝得有點多。
招待結束后,記者把寫好的稿子拿給柳一萍審,柳一萍此時酒意上頭,暈乎乎的,拿過稿子草草看了一遍,然后就簽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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