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這么做一是為自己正名,二是為楊濟華正名,第三,她當然不希望那錢落進周水仙的口袋。
為首的官員看了看侃侃而談的金珠,再看看旁邊一把鼻涕一把淚的周水仙,再想想楊濟華說的話,他選擇了相信金珠。
可問題是金珠才是一個十二歲的小姑娘,剛念初一,這一萬多塊錢對這個家庭來說絕對是一筆巨款了,這么大一筆錢放在幾個孩子身上,能安全嗎?
于是,為首的領導跟村長商量,“要不這筆錢先放進村委會,你替他們保管著?”
楊濟華點頭同意。
“不行,這是給我兒子的錢,憑什么放進村委會,就該給我拿著,我得給我兒子把家看好了。”周水仙不干了。
她是怕這錢到了村委會,就到不了楊大山手里了。
“各位領導,如果這筆錢確實是給我們姐弟四個,放村委會我沒有意見,但是我只有一個要求,這錢我希望留著我們姐弟四個念書用,只有我們姐弟四個有支配權。”
市里來的幾位官員沒想到送錢還送出麻煩送出矛盾來了,正待商議一下如何處理這事時,只見有人跑過來說,江邊又有人要帶著孩子跳江尋死呢。
&nbs...sp;金珠趁大家亂糟糟地往村子東頭跑的時候,伸手從周水仙的手里把錢搶了過來,事情走到這一步,這錢要是不要的話,豈不太便宜了周水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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