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賣兵器,但是得讓官府知道,否則那就是私販兵器,是很大的罪名。
郡兵們發現了農具里的兵器,車隊就吃上了官司。
鄧一夫很清楚,這是被人構陷了,車隊大股東也清楚,但是沒辦法,法律就是法律。
大股東找了人關說,想要變通一下,結果官府的回答是,是否走私兵器,我們也正在調查,你先交點保證金上來,我們就不把你下獄。
不用說也知道,這些保證金交上去,肯定是有來無回——哪怕你是無辜的,想要回保證金,那也有的是時間等了。
大股東交了一百塊銀元,他原本也就是息陰城里叫得上字號的,有錢有勢有面子,這點錢不算什么。
但是鄧一夫需要交的保證金就多了,竟然高達五百塊銀元。
他本是小股東,為什么交的錢會是大股東的五倍?
原因很簡單,鄧一夫負責這趟押運,出了問題難辭其咎,但是大股東有可能是“不知情”,是被蒙在鼓里的。
這一筆錢,實在是難壞了鄧鏢頭,要知道,一個中階武師去鏢行謀生,一個月也不過二三十塊銀元——鏢行可是高風險行業,也才掙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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