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警察有點看不下去了,厲聲發問,“你既然也認出他是劉樹明了,為什么不告訴受害人,而且還拒絕作證……你知道什么叫包庇罪嗎?”
馮君猶豫一下,一攤雙手,很光棍地回答,“我們是同事,總要考慮公司形象,雖然公司對我也不怎么樣,可老總還算講理,對我……比較賞識。”
頓了一頓,他又問一句,“再說了,劉樹明的犯罪行為,只能算未遂吧?”
女警不以為然地冷哼一聲,才待發話,只聽得不遠處一個聲音響起,“呦,穿著警服來我們會所,這是……打算搞個警民共建的健身場所嗎?”
圍觀的會所員工和客戶閃開一條縫,一名美艷的高挑婦人走了過來。
來的正是會所的總經理張衛紅。
女警也知道紅姐的大名,她略帶一點無奈地回答,“紅姐,我們是在辦案。”
“警察辦案,我們當然支持,”紅姐的臉上,掛著淡淡的微笑,然而,那是公式化的笑容,是拒人千里之外的笑容,“但是……是不是穿便衣會更好一點?”
這個要求看起來過分,卻很符合時下的市場認知,鴻捷會所號稱文化公司,但本質上還是服務行業,搞服務業的,最煩警察上門了。
別說KTV、影院、賓館這些娛樂場所,就連飯店、古玩店,也見不得警察穿著制服上門——誰知道傳出去,會變成什么樣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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