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後,再次踏上高雄這個南方城市。上次我回來的時候,忐忑得不行,因為是時隔八年和小任的久別重逢,尤其我們還是吵過架的。這次回來,雖然是經過了半年沒見,但沒有上次那樣的忐忑心情了。下車後,過了剪票口,就看見小任站在柱子前滑手機。
我拖著行李躡手躡腳地走過去,捏了捏嗓音說道:「先生您好,我在找一條能去你心里的路?!?br>
說完我馬上在內心唾棄著自己隨口一說的土味情話。
他抬起頭,看見是我,露出了微笑,伸出手m0了m0我的頭,「小毛蟲。」
我也看著他笑,還沉浸在喜悅當中時,下一秒,他吐槽我:「半年不見你怎麼變得那麼白癡?!?br>
我收起笑容,沒好氣地說:「你才白癡?!?br>
他將手機收進口袋,「走?」
我出聲叫他:「小、小任!」
他愣了愣,我沒想到自己未經大腦就叫了他的綽號,尷尬地說:「呃、因為你叫我小毛蟲,好像在暗示我應該叫你的綽號?!?br>
想想,我已經很久很久沒這麼叫他了。高中前我都這麼叫他,高中後覺得有些孩子氣,所以減少了次數,後來吵了架,我逃了,太長時間沒見面我反而不敢這麼叫他了。
「叫什麼都可以。只是你很久沒這麼叫我了。」他說著,伸出他的手,我看著他的手懸在半空中最後技術X地放在行李箱的扶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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