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樸珍16歲,輟學外出打工,兩年的打工經歷讓她深刻意識到世界的殘酷與現實,她選擇了像現實低頭,灰溜溜的回了家……
可是她回到家,面對的是滿臉慈Ai的父母外加一個已經兩歲的弟弟。
她深受打擊,父母怎么能不經過她的同意就給自己生了個弟弟呢?
可是弟弟已經來到人間,她也不可能掐Si他,這是犯法的,不管她多么怨恨,也只能接受這個事實。
從那年開始,暑假寒假以及過年她再也沒有回過家,父母急了。
他們一直以為她在弟弟出世前,發(fā)下的誓言是只是一時沖動。
她當時說"我和這個胎兒你們選一個有他就沒我。"
他們選了胎兒,她想原來有了兒子有沒有nV兒也就沒什么了。
幸運的是她父母以前鬧離婚的時侯,為了避免財產糾紛,她母親把唯二的兩套房子全都轉移到了她的名下。
他們開始打親情牌甚至帶著兩歲的弟弟特地到了她工作的城市。
看了親弟弟又如何呢?
她沒有一點感覺,甚至無法抹去心中對他潛意識的憎惡。
他們開始急了,發(fā)動親戚朋友一個一個游說,要求她把兩套房子都還給已經不會離婚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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