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今天是我二十八歲的生日,也是我和雪嵐第二次婚禮的日子。
但雪嵐說結婚典禮并不算真正的禮物,真的禮物,他晚些時候會再交給我。
他說,之所以會挑在這個日子舉辦婚禮,是因為希望我每年到了這個時候,能夠有些美好的回憶回想,開開心心的。
我以前并不喜歡我的生日。記得在我很小的時候,媽媽她還會買些禮物給我,但後來看我都沒什麼反應,就漸漸地不送了。
我記得自己其實是很開心的,那些鯨魚、小汽車……我都很喜歡,只不過,我好像就是無法像其他小朋友一樣,表現出高興的樣子。
對不起。
後來,也就逐漸沒有人會記得并慶祝我的生日了,不過我的出生,好像本來就不是一件會令人感到開心的事。
所以,我也就不去向他們提醒我的生日了,這樣的日子,就算記著也不會讓人感到愉快。
不過後來,我發現雪嵐竟然記得我的生日,還會送我生日禮物。
生日禮物很bAng,但我更想要和雪嵐一起吃蛋糕。
現在,雪嵐說每年的生日,他都會和我一起吃蛋糕——我們之後還會一起慶祝結婚周年紀念日,可以吃很多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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