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一下吧,東方同樣有類似的巫術,把人變成畜生,民間稱為造畜,就是通過一系列方法,把一個人迫害為活生生的畜生,叫受害者披著一張畜生的皮,成為他們賺錢的工具。
一個人作為人的權利,就是你只是一個人,而不應被別人殘害為一個畜生。
如果崇尚人權,那么這應該是最基本的人權。
那些用造畜之法,把人變成一個畜生的人,和巫婆用巫術,把別人變成一個畜生,或許過程中有差異,可道理是相通的。
這會引起公憤,和恐慌。
巫婆可以把王子變成野獸,那她是否可以,把任何一個人,變成野獸?只要她想?
而其他人愿意,被巫婆變成野獸?
才怪。
他們寧愿團結起來,展開獵巫行動。
其實重點不是壞人有多壞。
而是壞人很壞,但是有人會把壞人消滅掉,保障民眾有不被壞人嚯嚯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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