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的單位屬後勤單位;所屬人員經常被派去支援其他單位──執行跨單位的勤務。
該勤務的內容是去指定的側門崗哨簽到;隨後,再到另一個場區:時不時要留下來,執行「看守任務」基本上就是看人家工作。
幸運的話,什麼事都不用g,就在那邊待到放飯時間:時間一到,直接回原單位,準備吃飯。
但是,單位撥不出人力──亦即,「負責接送的駕駛」士──接送義務役士兵,在偌大的空軍基地,於各單位之間來回移動、「上、下崗?!?br>
畢竟,士官并非這些二兵的「私人司機?!?br>
考量移動的便利X,長官準許他們輪流騎單位上唯一一臺破爛的腳踏車。
騎的時候,輪框還會發出ㄎㄧㄤ、ㄎㄧㄤ聲。
一到要上崗的時間,輪值人員就自行前往車棚牽腳踏車;在不穿越「禁止二輪、行人」道路的前提下,允許「一定程度受限」的行車自由,自行騎單車前往值勤點。
這「丁點限制,」已經夠讓天明,於服役期間,騎遍至少三分之二個基地的范圍,如果不算上機場跑道等限制區域的話。
當時,他正出完工差,準備返回單位。
盡管時值初冬,臺中地區落日的熱力依舊懾人;斜yAn恰好落在絕妙的角度:為遠處的城市染上絕l的夕sE。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