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先生,你以危害公眾安全罪被逮捕了。”
陳澤面前,幾名穿著警示廳制服的霓虹人道,說著還亮出了他們的證件和逮捕令。
聽到他們的話,張靜凝還有其他的人都不明白怎么回事,但是陳澤卻愣住了。
“危害公眾安全罪?尼瑪,什么情況?”
“你們沒弄錯人吧,我什么時候犯了這個罪了?”陳澤問道,“我是來自華夏的藝人,這次是來拍攝節目的,你們別是把我和誰弄錯了吧。”
“剛剛唱歌的人是你吧。”為首的一名日本警察道。
“是我啊!”陳澤道。
“那就沒錯了,我們找的就是你。”日本警察道,說著伸手要來抓陳澤。
“等等等等,這究竟是怎么回事?怎么我唱兩首歌就被捕了?”陳澤問道。
“唱歌當然是沒有問題,但是你在街頭搞演唱會報備過我們警示廳嗎?”這個日本警察道。
“報備你們警示廳?”陳澤愣了愣,他倒是知道演唱會這樣大型的公眾事件是要通知政府和警察的,讓他們派人來維持秩序,免得出什么公眾安全事故。
可問題是,自己沒搞演唱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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