鋪子是大哥寧書托人置辦的,定契書那日,寧家大小都去看過,點了頭這才拍板買下,又把里頭休整灑掃了一番。
已是快立夏的時候,大街小巷人人都穿了輕薄的羅衫羅裙。
寧家由寧書上了府城,跟喜春對了單子數目,結了銀錢,運到縣里去,自家人做買賣,喜春也是按章程來的,不會叫周家倒貼去。
寧書跟妹子告辭,又跟周秉這個妹夫說了幾句,離得遠,喜春也聽不到他們說了甚,但也是頭回見他們這樣親近的。
夜里,喜春踏進房門,正要步去外間榻上歇息,只見往常放在榻上的被子不見了蹤影,她正要問巧云兩個,周秉不知何時到了身后,很大方的承認:“是我叫她們把東西給收了。”
“你!”喜春眼見又氣上了。
周秉低著頭,周身十分落寞:“是我的錯。”
喜春一怔。
周秉又用了寧家老家的語言重復一次:“是俺錯了。”
他手中舉著一張紙,羅列著自己的十大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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