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興了一陣后,齊清諾給楊景行看了《浦海民族樂團對外宣傳公關管理條例》。這也算內部件了,還有保密標志。
條例有好幾頁,除了任何樂團成員不準發表反動言論這種任何地方都適用的,再就是對藝術工作有針對性的一些規定,都比較詳細。
比如對于海報管理,首先是演出策劃部要怎么準備素材內容,然后經過宣傳策劃部和市場推廣部審核,然后在交由演出策劃部制作,最后張貼。
海報的管理都這么有據可依,接受采訪這種容易禍從口出的事情就更要是有理可依。條例規定,任何樂團成員接受于樂團事務相關的采訪或者調查,都得先經過樂團管理不和社會發展部甚至團長的批準。
總之,任何成員不得在任何時間地點發表對樂團形象不利的言論,否則嚴懲。任何成員不得在任何時間地點做對樂團形象不利的行為,否則嚴懲。
旁枝末節的要求也很多,比如王蕊指給楊景行看的這條:任何樂團成員不準在任何場合對公眾媒體發表對合作藝術團體或個人的不利言論,包括客座指揮、演奏歌唱藝術家、作者作品、場館管理等等。
楊景行哈哈大笑:“這下我放心了,誰敢罵我。”
于菲菲寬慰:“不規定肯定也直說你的好話呀。”
齊清諾問:“作者,你有什么要求沒?”
楊景行笑:“不批評最好,不過也別表揚,聽著心虛。”
何沛媛笑:“知道你低調,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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