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一下:民事案件是各方主體之間基于各自的意思表示而締結的法律關系,刑事案件就是涉及犯罪的案件,比如縱火案。
“沒有。”褚衡直截了當,“林飛揚案是我獨立代理的第一個刑事案件。在此之前,我負責的都是一些沒有爭議的民事調解案件。”
“我這里就只有這些了,其他由老師辦理的案件,以及……”褚衡頓了頓,“以及玄通律師事務所的前任所長所辦理的所有案件卷宗,都在老師那里。”
他早就猜到官上瑄想看的是十年前縱火案的卷宗,其實他來到玄通律師事務所的目的也有一部分也是為了這本卷宗。
他不是沒找陳玄通要過。
只不過每次陳玄通都會用力拍他的后腦勺,然后對他好一頓批評,“當律師不能眼高手低!你剛剛入行,走還沒學會呢,就要跑了?先把自已的案件弄明白,再研究前輩的卷宗吧。”
所以雖然已經在律所待了一年,他連縱火案卷宗的封皮都不知道長什么樣。
“那我如果找陳叔借卷宗,他會同意嗎?”官上瑄試探地問。
“不會。”褚衡斬釘截鐵,“他把所有卷宗都放在家里,保護得可神秘了,誰都不給看,我曾經也想找他借卷宗學習學習,結果每次都挨罵。”
“……”官上瑄陷入沉默,看來想看到卷宗還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看來還需要從長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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