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我送快遞回來,打掃三輪車的時候,竟然在車架后面發現了一枚純金戒指,樣式還很古來,沒有任何花紋,在五六十年前就是用這種當結婚戒指的。
我一想,難道是誰在拿快遞的時候,東西遺留在這里?也不對阿,送快遞的客人里,要沒見到誰是戴著戒指的,這種戒指,市面價值不會太高,但也有五六百,也算是一筆小錢,但這種東西,我還不至于貪心。
第三天夜晚送快遞的時候,我特意問一下有沒有人丟失遺漏什么東西,每送一個地方,我都會停下來問一下,結果在我送完快遞,不僅沒有找到失主,這一次竟然發現一個玉扳指!
我看著靜靜躺在車架后的扳指,頓時一驚。
遙想最初是十塊錢的小費,在沒過多少天后,第一次是酒瓶,第二次是金戒指,第三次是玉扳指,咋這樣看的話,還看不出什么,但如果對這些東西價值評估過的話,那正好就是一件比起一件要值錢!
如果這個猜想正確的話,那么明天我會不會……見到名貴的首飾?
不知為何,我身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莫名的恐懼籠罩在心頭,我將這些東西都鎖在抽屜里,第二天剛睡醒,就過去那兩個送快遞那邊,問問他們上上一任的送貨住在什么地方。
但他們來的日子也沒有多久,說不知道,到最后,還是煮飯的大媽告訴我地址。
她還語重心長嘆口氣對我說:“小伙子,你要是不缺那幾個錢,就趕緊換工作,這話可千萬別跟其他人說阿。”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