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渾身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第一任送快遞的,就是小伙,也就是第一晚就打賞我十塊錢的人,結果周大叔也見過他,并且知道,他已經死去半年。
第二任送快遞的,是張大叔他是頂替小伙,在送了不到兩個月就死了,然而我在數天前卻見到了他,還阻止我給小伙送快遞。
第三任送快遞的,是周立新,送了不到半個月,手指就被斷了。
我是第四任,如果我送下去的話,會怎樣?
“周大叔,冒昧問,你的手指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思量許多,決定還是問出來,我很想不明白,到底發生過,才會在送快遞的途中發生這種事。
周立新嘆了口氣,舉起自己的手,說:“這手,是我自己砸斷的,卻不是我砸的,你懂意思嗎?”
我搖頭。
“當時我貪心,戴著那些金銀首飾,結果在第二晚送快遞的中途,我眼睜睜看著自己被拉到石頭上,一塊石頭砸過來,將我手指戴著的東西拿回來,這就是貪財的后果,不是你的東西,千萬別要。”
我想起小伙給我的十塊錢小費后,那種詭異的笑容,身體如雷灌頂,差點連站都站不穩。
見到我嚇得后退連連,周立新說:“我就只能說這么多了,你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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