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明點頭,隨手拿過一本書,坐到角落里看了起來。
劉水朝胡栗說:“你找幾個人,咱們分頭行動。我去受害人所住的小樓,見見那里的住戶,你去楊錯工作的庫房,把他帶回來?!?br>
胡栗點頭,兩人分頭行動去了。
唐宋明等他們走后,又拿過那疊報告,翻看了起來。
“哥哥”也重新出現,兄弟二人默默地注視著報告上的內容。
劉水這份報告上的案情相關內容,與唐宋明之前了解的大不相同。甚至可以說顛覆了他以前的看法。
劉水還原了潘曉婷遇害前幾天之內的所有行動軌跡,并調查了很多與她打交道的人。
唐宋明才看了幾頁,就忍不住嘆氣——之前他還以為劉水穩坐后方,只讓這份報告中包括了潘曉婷都曾做過什么,與什么人發生過爭執,甚至連她在哪個電商網站購買了什么東西都涵蓋其中。
這些都不重要,關鍵是劉水把一些潘曉婷生前的“重要活動”列了出來,并用紅筆標注。
其中一段記錄引起了唐宋明的注意,這記錄是潘曉婷某天下班后的活動軌跡,她曾經租了一輛共享電動車,從城郊的某個地方經過。
劉水在這一記錄后加了注釋——該地區同日曾發生運囚車輛翻車事件。車上所運囚徒當場斃命。潘曉婷駕車路過那里的時間,幾乎與運囚車輛翻車的時間相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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