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恩被心情沉重的荷蘭使者,表面上千恩萬謝的送走了。
兩萬鄭家軍支援荷蘭歐洲本土,一切吃、喝、用度、醫藥、往返運送等等由荷蘭負責,同時荷蘭出一筆不菲的雇傭金及事后撫恤金。
這是其一。
其二:大明組建一個使團出使荷蘭歐洲本土,雙方互設大使館,確定互相貿易、相互友好的建交關系。
荷蘭于大明使館不在別處,就在澳門,不是澳門旁邊的香港,就是澳門,澳門本就是租借給葡萄牙人的,是真正的租借,不僅要交明面上的租,澳門所屬的縣、府、省,那是隨便一個縣吏員都喜歡去澳門打秋風的那種。
大明擁有澳門的全部權力,并在澳門設立了監管衙門,澳門不從,那就是英國、荷蘭之后第三了。
可以說明朝時候的澳門葡萄牙人,是看跪舔大明混日子的。
鄭恩的提議如果在朝廷通過,哪怕是以鄭家的家族力量,在澳門給荷蘭劃出一塊地建立大使館,那都是沒有問題的,同時這也是暫時的,鄭恩心中理想的與西方各國大使館聚集地是新加坡。
建設澳門還有其它的意思,如果澳門成了遠東的貿易中心,鄭家壟斷的所有大明、朝鮮外貿商品,鄭家把控倭國商品都集中到了澳門出口。
那么荷蘭在大員島的城市地位將越來越輕,如果大明在澳門實行不分國家全面通商,那么大員島上的荷蘭城等著門可羅雀成為雞肋中的雞肋吧!
澳門成了對外貿易的中心,那么除澳門外的整個東亞東北亞貿易,都將被鄭家壟斷,壟斷永遠是最賺錢的,整個東亞、東北亞的巨大貿易蛋糕被鄭家獨吞了,那么鄭家就不止是用大明首富來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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