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哄、起哄、起哄,永遠都在起哄。
要釘耶穌——起哄、要燒nV巫——起哄、要一起審判自己定義的壞人——起哄。
又要表演同情。
同學車禍去世——來,表演時刻到了。
有nV孩被無辜殺害——來,妖怪聚在一起,現身表演。
若真有同情心,就不會不停攻擊弱者,就不會嘲笑受害者受害,就不會害怕與阻止受害者憤怒或想要報復。
若無同情心,又何必在公共1件發生的時候,表演憐憫?
行為邏輯總是不一貫。
每次都是這樣。
只是在演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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