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看著其他的國營企業,那些經營不好的,可以改制,那他們這些經營好的國營企業為什么就不能夠改制。
但是這個改制的過程中,有一個情況他們是沒有辦法避免的,就是資金的來源問題。
在經營的過程中,可以向銀行借貸,可以企業之間互相的拆解資金,但是在這個改制的工程中。
肯定不能夠空手就拿走股份的,那這一筆錢的來源問題就是最大的問題。
可以說企業做的越好,改制就越是難,因為購買股份,想要的錢就越是多。
當然了,這個過程中大家也是各顯神通,有的是直接從銀行借貸,和銀行談好,先由銀行拿保證金,給他們管理團隊,管理團隊拿到股份以后,再抵押給銀行。
當然了,也有想著空手套白狼的,比如說伊力的鄭總,外邊成立一家公司,然后把伊力的錢給轉過去,然后讓這家新成立的公司拿錢買股份,這錢轉了一圈相當于一分錢不花。
要不然就是讓外邊的相關企業,有利益牽扯的,幫著向銀行貸款。
這種方式其實也不光是鄭總一個人在做,很多尋求產權清晰的國營企業都在這么做。
只不過這種方式到底合法不合法的,不好說,應該說是游走于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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