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正是這些麻煩,也讓劉禮豪心生嫉妒。他仿佛看到了另一個理想中的自己,一個十年前沒有從謝勁竹工作室離開的自己。
十年前,他認為大師兄嫉妒排擠他,因此離開。
以他的天賦,他很快找到了新的經紀人和新的經紀公司。
雖然這家公司的片酬,要被層層分潤,說好的三成,最后到他手里的時候只有一點。經紀人告訴他,有戲演就不錯了。他最后也忍了下來。就像經紀人說的,有戲演就不錯了。
劉禮豪安慰自己,專心演戲吧,等成為了大明星,一切就不一樣了。
接到的第一個角色,是電視劇里的小配角,戲份不多,但他全力以赴,展現出來的演技讓他在片場得到了導演的青睞,導演預定了他出演下部作品的主要角色。劉禮豪相當興奮,把自己關在房間里認認真真地準備角色,結果到試鏡那天,劇組突然通知他說不用過去了,那角色已經定下了演員。被定下的那個演員,非常巧的,和劉禮豪同一個公司,同一個經紀人。也就是說,他的經紀人把他爭取來的那個角色,轉給了同公司另一位的演員。
當時的劉禮豪自認掙脫了大師兄的束縛,鶯聲初啼,才剛對人生有了信心,不甘心就這么被絆祝他怒而把新公司告了。
法律對每個公民來說是公平的,但可惜,訴訟費不是。
把經紀公司告上法庭之后,一場官司打了他整整三年。這三年他沒有戲拍,沒有收入,本就沒什么積蓄的他,只能找其他的工作謀生。然而找份簡簡單單糊口的工作還不夠,因為普通兼職的薪水不足以承擔后續的訟訴費和律師費。那幾年,他擺過地攤,也賣過保健品,最后去電視臺深夜綜藝當搞笑藝人,靠舔癩蛤螈吞金魚搏出名。
在那些昏暗無光的日子,劉禮豪不止一次地想過,自己要是留在,最后會是什么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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