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了第一個鎮店后,孫亦諧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寄信。
這信寄給誰呢?寄給那行腳商于慶的家人。
由于某些大家都明白的原因,信是孫亦諧讓黃東來代筆的,大致內容是:我很遺憾地告訴你們,即諸位于慶的家人們,于慶因在浉河上遇到風雨,失足跌入水中淹死了;而“我”,也就是寫信給你們的這個“無名氏”,在于慶的行李中找到了這份路引,得知了他的姓名和戶籍,我能做的,也只有把他留下的那些貨物都換成錢,和這份路引以及報喪的信件一同寄給你們,請你們節哀順變。
當然了,實際上孫亦諧并沒有拿于慶的貨物,于慶的貨物也值不了幾個錢,至少比起孫亦諧塞進信封里的銀票數額來說是遠遠不值的。
再者,于慶也不是失足淹死……
但所謂盡人事嘛,像這種舉手之勞、合理的謊言,孫亦諧做也就做了。
他的理解是:長痛不如短痛,直接把于慶的死訊告訴其家人,再給點銀子讓他們今后好好過活,總比讓他們在家一無所知地苦等要強。
不過,孫亦諧也就只能管到這一步了,至于再往后那家人會怎樣,他也不會放在心上。
這……就算是不錯了。
可能有人會覺得,孫亦諧這么有錢,干這點善事那是理所應當,不值得稱道。
但你仔細想想,其實并不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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