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可能稍微有趣的經驗是原本的合意在一夜或是幾天之後變成了X侵害案件我應該還有能力判斷那不是個案在扯一些對自己有利的謊話,那所謂的X平事件行為人輔導便在某種程度上轉換成受創經驗的心理治療了;無論我對個案的心情如何復雜,至少那都還算是具有一點諮商價值的工作。
那接下來的這個個案呢?
我試著清空腦內思緒,將過去的經驗與自己的成見盡量掃除到諮商室之外;翻開卷宗,讓調查報告乘載的資訊在無g擾的前提下逐漸進入這個空間并啟動我的認知運作系統。
調查報告中記錄了事發當天的過程,先是被害人的說法,然後是行為人的,後續還有四個關系人的;基本上就是同一件事情從不同的人口中說出不同視角的所見所聞,看得我眼花撩亂、頻頻嘆氣。
這是要談什麼?我闔上調查報告之後這麼想。
好像有哪里怪怪的?我又翻開調查報告,重看了一次被害人的陳述,接著離開諮商室去辦公區找Ann。
「跟你確認一下,被害人後續沒有提告?」我問。
「沒有。」Ann說,「而且也說不需要心理諮商。」
「真的不需要,還是需要一點時間冷靜再決定?」
「是真的不需要,把她找來初談做評估的就是我,他們都是航電系的,只是不同年級?!?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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