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治亂世,用重典,主要意圖并不是用“重典”威懾犯罪。
畢竟都亂世了,人命比草賤,朝不保夕,腦袋掉了碗大個疤,典再重也無非就是一死而已,本來活的也沒什么滋味,死又能如何?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用重典的真正意義在于降低司法成本。
簡化法律,大幅拉低死刑線,既便于宣傳,也便于操作。
“那.....是....這是?”
“你可選擇一個邦國之主,輔佐他,讓他與治下民眾,約法三章。”
“這三條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除此之外,其余所有地方所指定的,以及前代所遺留繁律苛法,均可全部廢除!”
“這樣流民歸順,人口增長,實力自然就起來,隨后的制度模式,等你光復故土,再作斟酌,視國情而定。”
妘載腦子里突然冒出個怪異想法,就對納布道:
“這約法三章,就叫圣經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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